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交通农田水利)
业务流程
房建市政部分
一、招标计划发布
(一)办理程序
招标人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电子交易系统-新”栏目,选择“交易甲方”进入系统,选择“建设工程”模块,选择菜单招标方案-招标计划,点击“新建招标计划”按钮填写需求公示信息,按《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规定格式要求发布公告内容,点击“提交信息”按钮后即可发布招标计划。
(二)提供材料
无。
(三)办理依据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规程》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聊公管办〔2022〕1号)。
二、项目注册
招标人具备自行招标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如委托代理机构,则由代理机构进行操作。下面以代理机构为例,进行流程操作。
(一)办理程序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电子交易系统-新”栏目,选择“代理机构”进入系统,选择“建设工程”模块,选择菜单招标方案-项目注册,点击“新建项目”,填写标注“*”项目的内容并上传相关附件内容后,先点击“修改保存”再点击“送下一步”进行提交核验。
(二)提交材料
1.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2.聊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申请书;3.招标代理委托合同;4.招标代理单位审批表;5.招标计划截图(未发布招标计划的,需上传招标人和监督部门签章的情况说明);6.监督部门要求另行上传的材料。
(三)受理科室
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三)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四)办理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规程》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聊公管办〔2022〕1号)。
三、招标项目
(一)办理流程
项目注册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招标项目”菜单,点击“新建招标项目”,选择已注册的项目,填写标注“*”项目的内容并增加“标段(包)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内容后,先点击“修改保存”再点击“提交信息”进行自动核验。
(二)提交材料
无。
(三)办理时限
自动核验。
四、场地预约
(一)办理程序
招标项目划分标段后,招标代理机构选择菜单“发标-开标场地预约”,点击“新增场地预约”,选择已注册的项目,进行场地预约。
(二)提供材料
无。
(三)办理时限
自动核验。
五、招标公告发布
(一)办理程序
场地预约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选择菜单“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点击“新增招标公告”,选择已注册的项目,填写标注“*”项目的内容并上传相关附件内容后,先点击“修改保存”再点击“送下一步”进行提交核验。
(二)提供材料
无。
(三)受理科室
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规程》。
六、招标文件发布
(一)办理程序
电子标:场地预约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选择菜单“发标-招标文件”,点击“制作招标文件”,选择已注册的项目,选择对应模板制作招标文件。
非电子标:场地预约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选择菜单“发标-招标文件”,点击“新增招标文件”,选择已注册的项目,填写标注“*”项目的内容并上传相关附件内容后,先点击“修改保存”再点击“提交信息”进行提交核验。
(二)提供材料
无。
(三)受理科室
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规程》。
七、投标人注册(新用户)
(一)办理程序
潜在投标人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电子交易系统-新”栏目,选择“交易乙方”进入系统。点击“免费注册”,仔细阅读协议,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该协议”按钮继续,输入登录名、密码等基本信息,如果该登录名已被注册过,必须更换登录名。选择“用户类型”,输入验证码之后,点击“确认”按钮,点击“立即登录”,进入查看“隐私声明”页面,仔细阅读协议,点“我同意”按钮继续,这时您的登录身份为“交易乙方”,负责维护本单位的信息。
(二)提供材料
《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企业入库授权委托书》《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入库诚信承诺书》。
(三)办理时限
自动核验。
八、招标文件答疑、澄清
(一)办理程序
电子标: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工程”模块下,点击“发标”菜单,点击“答疑澄清文件”,点击“制作澄清文件”,选择需要发布澄清的项目,制作上传澄清文件并提交中心核验。
非电子标: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工程”模块下,点击“发标”菜单,点击“答疑澄清文件”,点击“新增澄清文件”,选择需要发布澄清的项目,上传澄清文件并提交中心核验。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须在投标截止日10日前通过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由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转来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通过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转递给异议提出方。作出答复前,项目招投标活动暂停。)
(二)提供材料
无。
(三)受理科室
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规程》。
九、评审专家抽取
(一)办理程序
招标代理机构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入库和抽取管理细则》规定时限内将《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项目专家评委需求表》提交至建设工程科,并到专家抽取室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评审专家。
(二)提供材料
《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项目专家评委需求表》。
(三)受理科室
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依据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入库和抽取管理细则》
十、投标
(一)办理程序
1.投标人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电子交易系统-新”栏目,选择“交易乙方”进入系统,在“分类”中选择对应投标的项目,点击“进入项目”按钮填写文件领取信息,保存后可下载招标文件;2.投标人点击“保证金查询”生成子账号(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唯一账号);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交纳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自主选择现金、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任一形式缴纳);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示制作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限按照规定的方式上传投标文件和相关材料。
(二)提供材料
按照招标文件。
(四)受理单位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
十一、开标
(一)办理程序
招标代理机构或潜在投标人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进行开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会议,建设工程科参与见证,建设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监督方式进行监督。
(二)提供材料
按照招标文件。
(三)受理科室
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四)办理时限
实际开标时间。
(五)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规程》。
十二、评标
(一)办理程序
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选择对应项目进行评标;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织评标会议,提交评标报告;建设工程科参与见证服务,建设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参与监督。
(二)提供材料
按照招标文件。
(三)受理科室
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四)办理时限
实际评标时间。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规程》。
十三、标后在线评议
(一)办理程序
评标评审活动结束后5日内,招标代理机构登录聊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工程建设”模块,选择“特殊情况--在线评议”菜单,点击“新增在线评议”,填写标注“*”项目的内容并上传相关附件内容后,先点击“修改保存”再点击“送下一步”提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
(二)提供材料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评审专家到场时间异常情况统计表》
(三)受理科室
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依据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核细则》《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招投标进场交易项目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十四、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办理程序
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工程”模块下,点击“定标”菜单,点击“新增中标候选人公示”,挑选项目,进行中标候选人增加并提交核验。
(二)提供材料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表》以及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候选人上传的业绩、奖项及其他证书等材料。
(三)受理科室
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规程》。
十五、中标结果公示
(一)办理程序
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工程”模块下,点击“定标”菜单,点击“中标结果公示”,挑选项目,进行中标人增加并提交核验。
(二)提供材料
无。
(三)受理科室
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规程》。
十六、中标通知书上传
(一)办理程序
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工程”模块下,点击“定标”菜单,点击“中标通知书”,点击“新增中标通知书”,挑选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在线编辑“中标通知书”需要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签章后,在中心网站进行发布。
(二)提供材料
无。
(三)受理科室
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规程》。
十七、合同在线签订及公示
(一)办理程序
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工程”模块下,点击“定标”菜单,点击“合同在线签订”,点击“新增合同备案”,挑选项目,上传合同生成PDF版本,需要招标人、中标人在线签章并进行公示。
(二)提供材料
《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项目专家评委需求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系统随机抽取专家名单打印表》。
(三)受理科室
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规程》。
十八、特殊情况
若项目流标,需先发布流标公告,再提交招标异常,重新预约场地后办理业务(第四-第十七步)。
(一)流标公告
1.办理程序: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工程”模块下,点击“特殊情况”菜单,点击“流标公告”,点击“新增流标公告”,挑选项目,开标前流标的需上传签到信息表,开标后流标的需上传所有专家签字的流标报告。
2.提供材料:《签到信息表》或《流标报告》。
3.受理科室: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4.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5.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规程》。
(二)招标异常
1.办理程序: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工程”模块下,点击“特殊情况”菜单,点击“招标异常”,点击“新增标段异常”,挑选项目,根据项目废标情况选择“开标前异常”或“开标后异常”,选择“重新招标”或“终止招标”,点击“保存修改”-“送下一步”。
2.提供材料:《签到信息表》或《流标报告》。
3.受理科室: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4.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5.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规程》。
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交通农田水利)
业务流程
交通农田水利部分
一、需求公示发布
(一)办理程序
招标人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电子交易系统-新”栏目,选择“交易甲方”进入系统,选择“交通农田水利”模块,选择菜单招标方案-需求公示,点击“新增需求公示”按钮填写需求公示信息,按《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规定格式要求发布公告内容,点击“提交信息”按钮后即可发布需求公示。
(二)提供材料
无。
(三)办理依据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指南》(鲁水建函字〔2023〕22号)《山东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规程》(鲁公资交字〔2023〕10号)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聊公管办〔2022〕1号)。
二、项目注册
招标人具备自行招标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如委托代理机构,则由代理机构进行操作。下面以代理机构为例,进行流程操作。
(一)办理程序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电子交易系统-新”栏目,选择“代理机构”进入系统,选择“交通农田水利”模块,选择菜单招标方案-项目注册,点击“新建项目”,填写标注“*”项目的内容并上传相关附件内容后,先点击“修改保存”再点击“送下一步”进行提交核验。
(二)提交材料
(1)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2)招标代理委托合同;(3)招标计划截图(未发布招标计划的,需上传招标人和监督部门签章的情况说明);(4)水利施工项目,还需上传成立项目法人的批复文件;(5)监督部门要求另行上传的其他材料。
(三)受理科室
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三)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四)办理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指南》《山东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规程》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聊公管办〔2022〕1号)。
三、招标项目
(一)办理流程
项目注册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招标项目”菜单,点击“新建招标项目”,选择已注册的项目,填写标注“*”项目的内容并增加“标段(包)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内容后,先点击“修改保存”再点击“提交信息”进行自动核验。
(二)提交材料
无。
(三)办理时限
自动核验。
四、场地预约
(一)办理程序
招标项目划分标段后,招标代理机构选择菜单“发标-场地预约”,点击“新增场地预约”,选择已注册的项目,进行场地预约。
(二)提供材料
无。
(三)办理时限
自动核验。
五、招标公告发布
(一)办理程序
场地预约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选择菜单“发标-招标公告”,点击“新增交易公告”,选择已注册的项目,填写标注“*”项目的内容并上传相关附件内容后,先点击“修改保存”再点击“送下一步”进行提交核验。
(二)提供材料
无。
(三)受理科室
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指南》《山东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规程》。
六、招标文件发布
(一)办理程序
电子标: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代理机构选择菜单“发标-招标文件”,点击“制作交易文件”,选择已注册的项目,选择对应模板制作招标文件。
非电子标: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标代理机构选择菜单“发标-招标文件”,点击“新增交易文件”,选择已注册的项目,填写标注“*”项目的内容并上传相关附件内容后,先点击“修改保存”再点击“提交信息”进行提交核验。
(二)提供材料
无。
(三)受理科室
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指南》《山东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规程》
七、投标人注册(新用户)
(一)办理程序
潜在投标人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电子交易系统-新”栏目,选择“交易乙方”进入系统。点击“免费注册”,仔细阅读协议,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该协议”按钮继续,输入登录名、密码等基本信息,如果该登录名已被注册过,必须更换登录名。选择“用户类型”,输入验证码之后,点击“确认”按钮,点击“立即登录”,进入查看“隐私声明”页面,仔细阅读协议,点“我同意”按钮继续,这时您的登录身份为“交易乙方”,负责维护本单位的信息。
(二)提供材料
《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企业入库授权委托书》《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入库诚信承诺书》。
(三)办理时限
自动核验。
八、招标文件答疑、澄清
(一)办理程序
电子标:招标代理机构在“交通农田水利”模块下,点击“发标”菜单,点击“澄清文件”,点击“制作答疑”,选择需要发布澄清的项目,制作上传澄清文件并提交中心核验。
非电子标:招标代理机构在“交通农田水利”模块下,点击“发标”菜单,点击“澄清文件”,点击“新增答疑”,选择需要发布澄清的项目,上传澄清文件并提交中心核验。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须在投标截止日10日前通过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由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转来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通过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转递给异议提出方。作出答复前,项目招投标活动暂停。)
(二)提供材料
无。
(三)受理科室
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指南》《山东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规程》。
九、评审专家抽取
(一)办理程序
招标代理机构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入库和抽取管理细则》规定时限内将《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项目专家评委需求表》提交至建设工程科,并到专家抽取室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评审专家。
(二)提供材料
《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项目专家评委需求表》。
(三)受理科室
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依据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入库和抽取管理细则》
十、投标
(一)办理程序
1.投标人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电子交易系统-新”栏目,选择“交易乙方”进入系统,在“分类”中选择对应投标的项目,点击“进入项目”按钮填写文件领取信息,保存后可下载招标文件;2.投标人点击“保证金查询”生成子账号(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唯一账号);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交纳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自主选择现金、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任一形式缴纳);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示制作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限按照规定的方式上传投标文件和相关材料。
(二)提供材料
按照招标文件。
(四)受理单位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
十一、开标
(一)办理程序
招标代理机构或潜在投标人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进行开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参加开标并在线解密。开标结束后,不见面开标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建设工程科参与见证,交通农田水利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监督方式进行监督。
(二)提供材料
按照招标文件。
(三)受理科室
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四)办理时限
实际开标时间。
(五)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指南》《山东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规程》。
十二、评标
(一)办理程序
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选择对应项目进行评标;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民主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一人;评标会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主持,提交评标报告;建设工程科参与见证服务,建设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参与监督。
(二)提供材料
按照招标文件。
(三)受理科室
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四)办理时限
实际评标时间。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指南》《山东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规程》。
十三、标后在线评议
(一)办理程序
评标评审活动结束后5日内,招标代理机构登录聊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交通农田水利”模块,选择“特殊情况--在线评议”菜单,点击“新增在线评议”,填写标注“*”项目的内容并上传相关附件内容后,先点击“修改保存”再点击“送下一步”提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
(二)提供材料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评审专家到场时间异常情况统计表》
(三)受理科室
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依据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核细则》《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招投标进场交易项目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十四、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办理程序
招标代理机构在“交通农田水利”模块下,点击“定标”菜单,点击“新增中标候选人公示”,挑选项目,进行中标候选人增加并提交核验。核验后推送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二)提供材料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表》以及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候选人上传的业绩、奖项及其他证书等材料。
(三)受理科室
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指南》《山东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规程》。
十五、中标结果公示
(一)办理程序
招标代理机构在“交通农田水利”模块下,点击“定标”菜单,点击“中标结果公示”,挑选项目,进行中标人增加并提交核验。核验后推送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外公示。
(二)提供材料
无。
(三)受理科室
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指南》《山东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规程》。
十六、中标通知书上传
(一)办理程序
招标代理机构在“交通农田水利”模块下,点击“定标”菜单,点击“中标通知书”,点击“新增成交通知书”,挑选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在线编辑“中标通知书”需要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签章后,在中心网站进行发布。
(二)提供材料
无。
(三)受理科室
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指南》《山东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规程》。
十七、合同在线签订及公示
(一)办理程序
招标代理机构在“交通农田水利”模块下,点击“定标”菜单,点击“合同在线签订”,点击“新增合同备案”,挑选项目,上传合同生成PDF版本,需要招标人、中标人在线签章并进行公示。
(二)提供材料
《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项目专家评委需求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系统随机抽取专家名单打印表》。
(三)受理科室
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指南》《山东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规程》。
十八、特殊情况
若项目流标,需先发布流标公告,再提交招标异常,重新预约场地后办理业务(第四-第十七步)。
(一)流标公告
1.办理程序:招标代理机构在“交通农田水利”模块下,点击“特殊情况”菜单,点击“流标公告”,点击“新增流标公告”,挑选项目,开标前流标的需上传签到信息表,开标后流标的需上传所有专家签字的流标报告。
2.提供材料:《签到信息表》或《流标报告》。
3.受理科室: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4.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5.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指南》《山东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规程》。
(二)招标异常
1.办理程序:招标代理机构在“交通农田水利”模块下,点击“特殊情况”菜单,点击“招标异常”,点击“新增标段异常”,挑选项目,根据项目废标情况选择“开标前异常”或“开标后异常”,选择“重新招标”或“终止招标”,点击“保存修改”-“送下一步”。
2.提供材料:《签到信息表》或《流标报告》。
3.受理科室:建设工程科,联系电话:0635-8902812。
4.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5.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指南》《山东省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