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业务流程
一、代理机构和拍卖师“会员网上注册”
(一)办理程序
拍卖代理机构通过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入口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选择“代理机构”进行“会员网上注册”;拍卖师通过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入口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选择“拍卖师”进行“会员网上注册”。
(二)提供材料
代理机构提供材料:1.《拍卖经营批准证书》;2.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开户银行账号信息;4.拍卖代理机构营业执照;5.法人授权委托书;6.拍卖代理机构入库承诺书。
拍卖师提供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拍卖师证;3.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卡。
(三)受理科室
产权交易科,联系电话:0635-8902961。
(四)办理时限
即收即办。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修正)》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拍卖管理办法》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条;《拍卖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二、产权项目登记
(一)办理程序
代理机构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办理。
(二)提供材料
1.财政局、国资委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复、出让方式等相关材料;2.出让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拍卖合同》;3.《进场交易申请表》;4.出让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5.《标的评估报告》等。
(三)受理科室
产权交易科,联系电话:0635-8902961。
(四)办理时限
即收即办。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修正)》第四十四条、《山东省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三、交易场地预约
(一)办理程序
现场拍卖拍卖代理机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预约交易场所;网络拍卖则可以跳过此步骤。
(二)提供材料
无。
(三)受理科室
产权交易科,联系电话:0635-8902961。
(四)办理时限
即收即办。
四、交易公告备案
(一)办理程序
代理机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经产权交易科工作人员见证后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底价高于100万元、低于1000万元的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转让底价高于1000万元的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二)提供材料
1.《拍卖公告》(代理公司盖章);2.标的照片;3.拍卖标的列表;4.《网络拍卖规则》等。
(三)受理科室
产权交易科,联系电话:0635-8902961。
(四)办理时限
即收即办。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修正)》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32号)》第五十条。
五、竞买人“会员网上注册”
(一)办理程序
竞买人通过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入口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选择交易乙方类型进行“会员网上注册”。
(二)提供材料
1.企业: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之后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开户许可证等材料。
2.个人:包括身份证、个人名下银行账户(开通网银的银行卡)。如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提供(个人版)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三)受理科室
系统自动核验,联系电话:0635-8902961。
(四)办理时限
系统自动核验。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修正)》第三节。
六、申购
(一)办理程序
报名成功后,竞买人需线下与拍卖代理沟通缴纳保证金事宜。
(二)提供材料
按照交易公告要求。
(三)受理单位
各拍卖代理公司。
(四)办理时限
即收即办。
七、竞价
(一)办理程序
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的,竞买人在竞价规定时间内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竞价结束后,最高报价的竞买人成为竞得人。采取拍卖、招标等现场交易方式的,出让人在规定的时间、场所组织交易。
(二)提供材料
按照交易公告。
(三)受理科室
产权交易科,联系电话:0635-8902961。
(四)办理时限
实际交易时间。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修正)》第三节。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
(一)办理程序
成交人与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提供材料
无。
(三)受理单位
拍卖公司。
(四)办理时限
即收即办。
(五)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15修正)》第五十二条。
九、成交结果公示
(一)办理程序
代理机构将成交结果公示上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产权交易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提供材料
拍卖结果公示(拍卖机构盖章)。
(三)受理科室
产权交易科,联系电话:0635-8902961。
(四)办理时限
即收即办。
(五)办理依据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中“产权交易机构在受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委托时,应要求交易主体(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提交文件材料,并进行认真审查。文件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的,要遵循委托申请、登记挂牌、洽谈与选择交易方式、成交签约、结算交割、成交鉴证等程序规范操作”。
十、保证金退回
(一)办理程序
未竞得人:成交结果公示发出由拍卖代理向未竞得人退还竞投保证金。
竞得人:在公示期结束后竞得人在办理完相关的手续后,由拍卖代理向竞得人退还竞投保证金。
(二)提供材料
无。
(三)受理单位
各拍卖代理公司。
(四)办理时限
根据保证金退回的具体日期办理。
十一、交易鉴证书签章和发放
(一)办理程序
代理机构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成交确认书,编辑交易鉴证书并提交到交易系统,产权交易科审核并加盖中心鉴证章。
(二)提供材料
1.成交确认书(已盖章)2.交易鉴证书。
(三)受理科室
产权交易科,联系电话:0635-8902961。
(四)办理时限
即收即办。
(五)办理依据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中“产权交易机构在受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委托时,应要求交易主体(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提交文件材料,并进行认真审查。文件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的,要遵循委托申请、登记挂牌、洽谈与选择交易方式、成交签约、结算交割、成交鉴证等程序规范操作”。
十二、资料归档
(一)办理程序
代理机构依照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要求,将项目相关资料汇总成备案资料《拍卖报告》,送交中心产权交易科进行档案留存。产权交易科对整个产权交易流程中的各种资料文件进行电子归档。
(二)提供材料
纸质项目档案和电子档案。
(三)受理科室
产权交易科,联系电话:0635-8902961。
(四)办理时限
《拍卖报告》即收即办,电子档案整理归档每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