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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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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30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构建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结合全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管理体制

实行“一组一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政府主导、管办分离,实现监管职能与市场职能分开、监管部门与交易机构分设,推动资源交易的“阳光”化运行、市场化配置、合理化定价、在线化操作。

(一)建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建立由发改、财政、审计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重大事项的组织领导和研究决策。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筹备及日常事务。

(二)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市本级及东昌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市、区,下同)公共资源交易的统筹协调和交易平台的提供、管理及监督工作,主要职责为:汇总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为交易活动提供场地、设施和服务,对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审批核准手续及交易文件中的程序性条款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交易;参与场内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发现场内交易活动违法违规的,督促行政监管部门进行查处和纠正;发现行政监管部门违法违规的,应按规定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市监察局报告并协助调查;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政策法规信息、企业信息等,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咨询及配套服务,为行政监管部门进场实施全过程监管提供必要的设施、条件和服务;维护交易秩序;建立和完善电子监控、交易各方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评标专家电脑抽取和电子语音通知系统等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保存交易过程相关资料并按规定提供查询服务;牵头构建信息交换平台,为招标投标各方和行政监管部门提供准确、高效的信息服务,向行政监管部门及时传送交易信息;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工作规则、办事程序和内部管理制度等;承担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并指导县(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二、运行机制

(一)管办分离。公共资源行政监管部门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的统一指导协调下,履行交易监管职能,不直接参与交易活动操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交易服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交易规则、程序组织开展交易活动。

(二)集中交易。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都必须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信息、交易结果统一按规定发布,相关费用在交易中心统一结算。

(三)科技支撑。以信息化为支撑,对现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管方式进行创新和改革,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实现交易过程网上流转、电子监察全程留痕,杜绝人为操纵交易及围标串标等不规范行为,确保交易活动阳光透明、规范高效。

(四)立体监督。建立电子监察、纪检监察、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特邀监督、网络监督、审计监督等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的关键点,确立对权力运行的刚性监察,有效预防腐败产生。

三、交易范围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凡是列入以下范围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统一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不得体外循环。否则,一经查实,严格追责,严肃处理。

(一)依法必须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含房屋、水利、交通、公路、桥梁、市政、园林、信息、装饰、装修、人防、消防、供水、供热、供气、管线铺设等领域),其建设工程(建筑及构筑物的新、改、扩建及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货物(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建设工程项目的分包、劳务承包活动;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采购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以及大型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

(三)国有产权、股权、经营权、知识产权转让;

(四)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工业(含仓储)用地、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以及探矿、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招标;

(五)特种行业的经营权,包括城市道路经营权,路桥和街道冠名权,大型户外广告经营权出让或转让,公共债券、银行抵押权的转让,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罚没财物拍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破产财产的拍卖,车辆号码的拍卖;

(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房屋租赁等资产处置;国有独资、控股企业实物资产处置;

(七)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者以财政性资金为主的规划编制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咨询、评估、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招标选定;

(八)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九)非经营性市政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项目,包括城市道路日常养护、公共场所保洁、大型公共设施物业管理等;

(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施工单位的选定;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等财政性资金项目的项目单位选定;采用BTBOTBOO等融资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单位选定;

(十一)其他应进场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

 

附件: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  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召 集 人:杨连柱(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静(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

   员: 栾居军(市住建局局长)

          靳凤莲(市国土局局长)

          张树奎(市国资委主任)

          刘东昌(市经信委主任)

周文明 (市交通局局长)

任永胜 (市水利局局长)

王越军 (市商务局局长)

刘德勇 (市卫计委主任)

郝晓伟 (市地税局局长)

丁东明 (市林业局局长)

王连申 (市审计局局长)

马爱国 (市编办主任)

周江涛 (市网络举报电子监察中心主任)

张银东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春华(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登峰 (市环保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徐涛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