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清理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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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
为进一步加强对投标保证金工作的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充分保障投标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经中心研究,决定对2021年7月30日前招标、采购类项目投标保证金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情况梳理。各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精干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集中清理工作,结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保证金退付情况,认真核对梳理2021年7月30日前尚未退还投标保证金项目具体情况,尚未退付投标保证金的进场交易项目信息请和业务科室对接。
二、严格程序流程,规范清理退还。对于应当退还或尚未到退付时限的投标保证金,各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先与中心工作人员联系,按照规定程序在电子交易系统内提交保证金退款申请,及时办理退还业务。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保证金,要严格依据《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三、严把时间节点,规范高效退还。招标、采购类项目投标保证金清理退还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日,逾期未办理的中心将对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督促,督促后仍未及时退付的将函告行政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科:桑潇、田野8902811
建设工程科:林立君、王颖 8902812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