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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场交易项目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聊公建[2019]15号)
信息时间: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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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场交易项目

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

聊公建[2019]15号

各招标代理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发改法规〔2017〕357号)的有关要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EPC总承包、项目管理招标全流程电子化模块进行了程序设计并上线运行,满足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不同招标阶段的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需要。为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场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规范制作电子招标文件

2017年以来,中心逐步实现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项目管理等阶段招标项目的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各招标代理公司要认真研究相关要求,提高电子化招标文件的制作水平,确保电子化招标文件制作符合系统范本制作要求。范本内有固定格式的,要严格按范本制作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注意事项详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通知》(聊公建[2019]14号),请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策法规模块建设工程栏目下载。

二、扎实开展项目管理、EPC总承包项目电子招投标工作

项目管理、EPC总承包项目2019年11月15日已正式上线运行,自11月16日起除因个别特殊需求与系统功能设计不符导致无法实现电子评标的外,一市四区进场交易的项目包括项目管理、EPC总承包在内的招标项目要全部实施全流程电子化。各招标代理公司要积极配合,严格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如运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建设工程交易科反馈,便于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全面满足各类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需求。

三、严格控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场交易项目非电子化项目

如因个别特殊需求与系统功能设计不符导致无法实现电子评标的,由招标人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交不采用电子评标方式的书面说明,并对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经所属区域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其授权的相关机构盖章同意后,由中心业务科室根据情况改为纸质评标或设置为直接打分。

中心将根据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优化或调整电子招投标系统功能,不断提高电子化应用水平。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咨询建设工程交易科或平台运行维护室。

科室联系人:冯泽峰,联系电话0635-8902812;

平台联系人:周丽红,联系电话0635-8902702。

     建设工程交易科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