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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标公示模板调整的通知(聊公建【2019】01号)
信息时间: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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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标公示模板调整的通知

聊公建【20190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及《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改2017年第10号令)等有关文件要求,对原中标公示模板进行了调整,自2019年1月22日实行。特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附件中,要求上传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评审和业绩奖项及其它有关证件的加分项评审结果。

二、电子附件中公示的扫描件实际内容必须与电子文件名称必须一致,比如有电子文件名称采用IMG01”、“扫描件1”等名称,这都是不符合要求的

三、电子附件中系统中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没要求的,要求代理公司如实说明并加盖公章上传至附件。

四、电子附件文件格式采用JPG或PDF格式,不得上传word、wps等可编辑格式。图片要求扫描清晰、公示的内容齐全。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交易科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