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法规工程建设中心内部规定

关于规范开标流程的通知(聊公建【2019】08号)
信息时间:2019-12-1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于规范开标流程的通知

聊公建【201908

各代理公司:

结合前期开标发现的问题,特就开标流程做出如下规定:

一、开标前30分钟到达开标室,调试好电子开评标设备(系统),包括电子评标系统、大屏幕、投影仪、音视频等。

二、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必须登录电子评标系统,进入相应开标项目,点击【开标背景】菜单,将开标倒计时画面投至大屏幕。

三、投标截止时间到后即进入开标流程,代理机构或公证人员应停止验证有关证件。

四、代理公司必须维护好开标秩序,开标时间到后,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再进入开标室。

五、开标过程中遇到的电子设备(系统)故障请及时联系信息科,遇到的业务流程问题,请及时联系建设工程科。

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请提前向建设工程科提出样品入场申请;根据批准意见,及时引导投标人搬运至四楼样品室或室外指定场地,并编号登记。

    六、对于违反开标流程的行为,我科将视情节予以处理。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交易科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