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
信息时间: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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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坚持应进必进的原则要求,加快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
围,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
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逐步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
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主要包括:
一、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二、海洋资源交易
(一)海域使用权出让;
(二)无居民海岛等海洋资源使用权出让。
三、林权交易
(一)国有林地使用权、租赁权和林木所有权出让;
(二)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出让。
四、农村集体产权交易
(一)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
(三)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转让;
(四)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地使用权流转。
五、无形资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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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授予;
(二)市政公用设施及公共场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冠名
权有偿转让。
六、排污权交易
(一)定额出让排污权;
(二)公开拍卖排污权。
七、碳排放权交易
八、用能权交易
九、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涉诉、抵债或罚没资产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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