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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清理退还2019年前采购类项目—聊公采【2019】4号
信息时间: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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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清理退还2019年前采购类项目

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聊公采【20194

 

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交易中心的保证金管理职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政府采购科决定集中清理退还2019年前各投标企业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代理机构委派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认真核查2019年前电子交易系统内采购类项目中各投标企业未退还保证金情况,并分类为应当退还和违规待处理两类。

二、对于应当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合同公示或联系科室工作人员提供采购项目合同复印件后,在系统内提交退还。

三、对于违规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各代理机构提交采购人或行政监管部门的处理意见后,科室按照处理意见对保证金予以处理;对于采购人或行政监管机构未出具处理意见的,由各代理机构向科室出具该项目书面情况介绍,科室发函至采购人,要求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四、集中清理退还的截止时间为2019531日,逾期未清理退还的,科室将发函至行政监管部门,要求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规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予以处理。

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予以执行,并强化对于2019年采购类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切实保障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合法、及时和高效。

联系人:  曹亚群、王清元

联系电话:8902811  8902892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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