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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期间开评标管理的通知一一聊公采【2020】3号
信息时间: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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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期间开评标管理的通知

聊公采【2020】3号

 

各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

为了强化疫情期间开评标区域的防护工作,同时为了保障复工复产期间项目的顺利开展,在全面遵照执行《疫情期间开评标注意事项》(暂行)的基础上,现将疫情期间开评标管理事项进一步补充强化,通知如下:

一、开标形式应以“不见面”为主

疫情期间开标的采购类项目为工作必须,原则上为电子评标且项目开标不得要求投标企业提交任何纸质材料,采用“不见面”的方式举行。

招标方式的,投标人需将电子标书及CA锁等密封后邮寄、上交或开标当天截止时间前在交易中心场所外递交至采购代理公司或公证人员。非招标方式的,法人授权承诺书增加该名到场人员“无其他有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情形”,将无外出经历更改为“除本次外14天内无外省(市)出差经历”。对于该名人员为外地市出差或本地市出差后回归人员的,采用开标当天截止时间前在交易中心场所外递交方式。

各代理公司或公证人员也需严格标准做好接收递交资料时的疫情防护工作。

二、强化各类进场人员管理

各类进场人员(含代理公司人员、公证人员、采购人、评审专家、监管人员等)必须出具近14天内无外地市出差经历、无干咳发热等症状、无与湖北省归来人员接触、无其他可能造成疫情传播情形的承诺书,方可进入开评标区域。

三、严格场内疫情防控管理

各代理公司应携带疫情防控物品,如电子体温测试仪(非招标方式两支)、口罩、手套、消毒液(非招标方式两瓶)等到达开评标现场。对于评标室及非招标方式项目的开标室,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应每小时对现场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登记,每两小时进行一次地面消毒工作,每4-5小时对所有人员更换一次口罩。对于出现发热等症状的人员,及时将该名人员引导至隔离室进行隔离。

四、其他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发布的项目公告原则上全部为电子评标,每天预约项目个数不得超过8个(含建设工程项目),中心可视疫情及当天项目预约情况相应减少,每个开标室原则上每上午只可使用一次,评标室每天只可使用一次。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