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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清理退还2020年前采购类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聊公采〔2020〕4号
信息时间: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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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清理退还2020年前采购类项目

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聊公采20204

 

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中心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职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现就集中清理退还2020年前采购类项目投标保证金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整理分类

各采购代理机构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在电子交易系统内,认真核对2020年前尚未退还的采购类项目投标保证金,并将保证金分为应当退还和存在违规情形两类。

二、严格程序流程、规范办理清退

对于应当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各代理公司应及时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合同公示或向科室工作人员提供采购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在电子交易系统内提交保证金退款申请,经科室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退还业务。

对于违规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各代理机构需向科室提交采购人或行政监管部门的处理意见,科室将根据处理意见对保证金做相应处理;对于采购人或行政监管机构未出具处理意见的,各代理机构需向科室出具该项目书面情况介绍,中心将发函至采购人,要求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三、严把时间节点、规范高效退还

2020年前采购类项目投标保证金清理退还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20410日,逾期未办理清理退还的,中心将函至行政监管等部门,并对违规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通报处理。

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予以执行,并强化2020年采购类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退管理,切实保障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合法、及时和高效。

联系人:田  野、曹亚群、刘立栋

联系电话:8902811  8902892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202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