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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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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

政府采购透明度,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20〕37号)、《聊城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聊财采〔2020〕95号)文件要求,现将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交易活动当事人要严格执行《聊城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各级预算单位应自 2021 年4月1日起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市交易中心已于4月23日将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需求公示”模块更改为“政府采购需求(意向)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聊城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聊财采〔2020〕95号)文件要求,在该模块上传项目采购意向。同时市交易中心将会同市财政局加快采购信息平台对接,努力实现两网统一。

三、自5月1日起,市交易中心在核验发布的采购公告时,对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同步核验,对未发布采购公开且未说明原因的项目,定期移交市财政局。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