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采购类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及多点分散评审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交易主体:
为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有效破解评审专家资源分布不平衡和部分专业人数较少等问题,实现优质评审专家资源跨地区互通共享,促进评审活动公平公正。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22〕6号)《山东省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等通知要求,参照《山东省公共资源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省发改公管〔2022〕887号)和《关于在全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多点分散评标工作的意见》(省发改公管〔2024〕5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推行采购类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及多点分散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行意义
开展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和多点分散评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防范围标串标和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力抓手,通过专家资源跨区域互通、评标场地多地共享,在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公平竞争、构建有序市场环境和解决专家资源不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开展采购类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和多点分散评审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二、实施范围及标准
(一)政府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优先采用远程异地评审或多点分散评审模式。
(二)自主选择进场项目。根据市、县交易中心场地设施实际,原则上400万以上的货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自主选择进场项目,优先采用远程异地或多点分散评审模式。确有特殊情况的,由采购人出具情况说明。
三、远程异地评审
远程异地评审主要使用主、副场“1+N”评审席位模式,以采购类项目所在地为主场、所在地之外地域为副场(副场可以为一个或多个副场情形),采购人代表及评审专家分别在主、副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评审的方式。远程异地评审的模式包括:
(一)市域内远程异地评审。副场设置在聊城市范围内其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县级中心。
(二)省域内远程异地评审。副场设置在省内其他地市或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跨省远程异地评审。副场设置在省外其他地市或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多点分散评审
多点分散评审是指打破地域限制、统筹使用、随机分配评标场地,同一采购类项目专家分散在不同评标室的独立席位开展在线评审。多点分散评审模式:
(一)场内多点分散评审。同一个采购项目专家在同一个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分散在不同评标室独立席位开展在线评审。
(二)跨区域多点分散评标。同一个采购项目专家分散在不同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分散在独立席位开展在线评审方式。
五、流程设置与需求
(一)场地确认
1.远程异地评审。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远程异地评审项目,选取评审场所副场,主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助联络副场。
2.多点分散评审。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多点分散评审项目,由主、副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分配席位。
(二)专家抽取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预约的主、副场地及评审席数量,分次抽取专家。即每个场地对应抽取一次专家,按照该场地预约的评审席位数量确定本次抽取专家人数并编辑通知短信,实现不同场地专家收到对应场地通知。
(三)组织评审
1.主副场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采购类项目远程异地或多点分散评审进场交易的运行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入评审场地沟通、专家登录电子化系统进行项目组建、副场地信息收集、录入评审专家信息等。
2.主副场地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主副场地相关要求,按时进入评审区参加评审活动,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现场管理。主、副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负责评审专家的身份验证工作,统一保管通讯工具,引导至评审机位,并为评审专家提供技术协助和服务。
3.评审委员会(小组)组建完成后,评审专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评审。主副场地的评审委员会(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评审委员会(小组)组长的推选通过电子化系统进行。评审小组需要进行讨论或者表决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音视频、在线文字交流等方式进行,讨论、表决进行全程记录。
4.主副场评审小组成员应当使用电子签名签署评审报告,共同出具评审结论。对评审报告持有异议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名且不签署不同意见和说明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小组组长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作出书面说明。如遇电子签章故障,在主副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以扫描件的形式完成评审报告签章工作。
5.专家劳务费、住宿费、差旅费由采购人按照相关标准,及时、足额、规范向主副场地专家支付。副场地评审专家订餐,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各副场地评审专家就餐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副场地应当积极配合,餐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承担。
6.主副场地应按规定保存其场地的评审活动过程音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五年。
7.因供应商质疑,需评审小组协助答复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远程异地或集中协助答复质疑。
(四)应急处置
因主场、副场电力故障、网络故障、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开标(开启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取消本次评审,告知主场、副场管理单位和评审专家。
项目开标(开启响应文件)后,因主场、副场电力故障、网络故障、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评审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待故障解除后继续组织评审;超过2小时未解除故障的,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是否继续评审,报经财政监督部门或采购人同意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停止评审活动,并会同主场、副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投标(响应)文件和相关评审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原评审小组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原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对评审情况保密。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将应急处置情况予以记录,并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六、工作要求
(一)除主场外,不允许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入项目副场评标室,均应通过音视频系统在线进行沟通。
(二)各采购代理机构要加强工作业务能力,严格履行职责,规范组织远程异地评审工作。各评审专家要严格履行评审主体责任,恪守评审专家纪律,客观、公正、独立进行评审。
(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对采购类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及多点分散评审方式另有规定的,或出台新的相关标准的,从其规定标准。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