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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评审专家行为,营造公平交易环境
信息时间: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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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采购类项目评审工作管理,营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工作实际,从专家日常考核、平台功能完善等方面入手,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评标评审专家行为,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强化制度保障,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核细则>的通知》(鲁发改公管〔2021〕838号)要求,2022年11月,中心印发了《关于对采购类项目评标评审专家到场时间异常等情况进行信息公开的通知》,严格对专家进行考核管理,并安排专人统计专家迟到情况,若专家考核扣分达到通知规定的,暂停其抽取资格,并将相关信息在中心专家休息室进行公开。

二、主动告知提醒,推动责任落实

   为进一步强化评审专家责任,2022年11月,中心会同市财局将《聊城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责任告知书》嵌入电子评审系统中,责任书中规定了专家义务、禁止行为和主要责任,在评审专家登入系统后自动弹出,需阅读完成并同意后,方可开始评审工作,进一步推动评审专家责任落实。

   下一步,中心将持续坚持管理和服务相结合,严格处理违规专家,切实规范评标专家评标行为,提升评标效率,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