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提升见证服务工作质效,有效保障交易活动依法、高效、规范开展。近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出台《社会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量化记分+临界点管理”的方式,引导社会代理机构规范执业,构筑公共资源交易新生态。
一、科学设置记分标准,全过程覆盖交易环节
该《办法》的制定,充分结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广泛征求各交易主体及法律顾问意见建议,开展多轮座谈研讨,确保《办法》的严谨性、适用性和合法性。《办法》围绕场地管理、交易前、专家抽取、交易中、交易后5个环节,梳理细化各类不规范行为68项,根据行为严重程度,科学设置记分分值,为精准识别问题、靶向规范交易行为提供了制度依据和处理标准。
二、开展办法解读培训,提高理解应用水平
为保障《办法》落实执行到位,7月29日,市交易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政策解读与实务操作培训会。逐条解析《办法》条款,深入阐述行为记分的具体规则、适用情形、裁量尺度及见证服务的核心关注点,确保尺度统一、执行有力。7月31日,面向广大社会代理机构,采用“工作实例+条款解读”的模式,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正反面实例,剖析常见不规范行为及其对应的记分标准。
三、强化全程可溯留痕,夯实见证服务基础
在行为记录这项核心工作中,市交易中心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交易见证服务作为核心抓手,配备专业化的见证队伍,依托电子化交易平台和音视频监控系统,对代理机构进场交易活动进行全过程、可回溯的客观记录。记录过程严格以事实为依据,对照标准进行准确记分,确保每一次记录都经得起检验,每一次记分都客观真实。同时,市交易中心建立记分情况书面告知制度,以书面形式告知社会代理机构记分情况,如有异议进行反馈复核,充分保障社会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正向激励作用,激发内生创新动力
《办法》并非仅设“高压线”,更着力铺设“赋能车道”。《办法》创新性地设立了加分激励机制,旨在激发代理机构由被动合规转向主动作为。明确规定社会代理机构积极配合市交易中心开展创新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每季度无扣分事项等情形,均进行相应加分,抵扣记分。有效激活社会代理机构专业能动性与创新意识,共同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迭代升级。
下一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持续聚焦《办法》的深化落实与动态完善,通过动态记分、精细管理、高效服务,营造规则明晰、竞争公平、过程透明、结果公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