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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记分强见证 规范交易优环境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代理机构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效
信息时间: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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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秩序,加强社会代理机构行为管理,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出台了《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社会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试运行4个月后,结合运行实际,进一步修订管理临界点分值、加分项区间值及记分标准等内容,构建了以“量化记分管理”为核心,“全程见证、动态管理、加减分结合”的新型管理模式。自《办法》实施以来,累计记分78次,涉及51家代理机构,规范见证成效初步显现。
    一、制度先行,筑牢进场交易见证根基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社会代理机构作为连接交易各方的重要纽带,其行为规范性直接影响到交易活动的公平、公正与效率。此次修订出台的《办法》,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我市交易中心实际,对社会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进行了全链条、全流程的制度化规范。《办法》共六章十六条,明确了诚信入库、量化记分、记分处理、加分激励等核心内容。
    二、量化记分,让见证“看得见、摸得着”
《办法》建立了量化记分管理体系。市交易中心对照《社会代理机构行为记分标准》,由各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对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进行全程见证记录。记分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初始值为0分,分别以20分、30分、40分设置三个管理临界点,根据记分结果,市交易中心实施分级动态管理。
为保障代理机构合法权益,《办法》专门设置了异议复核程序。代理机构对记分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书面告知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市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告知结果,确保每一条记分都有据可查、有错必纠。
    三、正向激励,加分抵扣激发内生动力
《办法》设置了加分激励条款,所加分数在记分周期内有效,可直接抵扣记分。包括积极配合市交易中心开展创新工作、主动提出书面合理化建议(首次提出)并被采纳等。这种“负面清单+正面激励”的双向管理机制,既划清了行为底线,又为诚信守规、积极创新的代理机构提供了成长空间,有效调动了代理机构自我规范、自我提升的积极性。
    四、协同联动,构建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
《办法》在实施过程中,注重与既有制度衔接配套。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按职责权限应由行政监督部门调查处理的,将按处理结果进行认定扣分;见证管理中发现的异常交易行为,同步按照《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异常交易行为发现处置办法》进行处置。这种多制度协同、多部门联动的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织密了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网络。
    下一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持续完善记分标准和操作流程,加强对代理机构的业务培训和行为规范,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行业生态。同时,全市各县级中心参照本办法执行,逐步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管理的标准化、一体化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