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字证书(CA)办理业务
(一)数字证书(CA)首次现场办理
1.办理流程
请各交易主体登录中心官网
(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在网站首页右上角点击“CA办理”,进入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下载《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服务指南》(附件1),按申请的证书服务类型提交证件资料并填写《CWCA电子认证服务协议》(附件2)、《西部CA机构数字证书申请单》(附件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签章采集表》(附件5)、《西部CA个人数字证书申请单》(附件6),携带资料到现场办理。
2.提供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2)《西部CA个人数字证书申请单》、《西部CA机构数字证书申请单》、《CWCA电子认证服务协议》一式两份、《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签章采集表》一份(均加盖公章);(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加盖公章);(5)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招标人提供)。
3.受理科室: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635-8902280。
4.办理时限:即收即办。
5.办理依据:《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业务规则》、《西部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进场交易项目招标人启用数字证书的通知》。
(二)数字证书(CA)首次线上办理
1.办理流程:
第一步:
交易主体登录(https://liaocheng.cwca.com.cn:8026)点击“在线自助办理”进行注册,并根据需要办理的证书服务类型,选择企业证书或个人证书办理服务,同时选择关联聊城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交易系统。
第二步:交易主体按照系统公示的办理材料模板要求下载填写并扫描上传。
第三步:交易主体通过系统选择数字证书交付方式并确认提交。
第四步:在线平台工作人员对CA数字证书办理材料进行校验,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办理人,若遇无法解决的系统问题,办理时限可相应顺延,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第五步:在线平台根据交易主体选择的交付方式(邮寄、现场自取等)及时交付证书。
第六步:交易主体在收到CA数字证书后,登录(https://liaocheng.cwca.com.cn:8026)点击“在线自助办理”平台进行“确认收货”,并根据短信提示内容及时修改数字证书密码。
2.提供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2)《西部CA个人数字证书申请单》、《西部CA机构数字证书申请单》、《CWCA电子认证服务协议》一式两份、《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签章采集表》一份(均加盖公章);(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加盖公章);(5)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招标人提供)。
3.受理科室: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635-8902280。
4.办理时限:即收即办。
5.办理依据:《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业务规则》、《西部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进场交易项目招标人启用数字证书的通知》。
(三)数字证书(CA)变更服务
1.办理程序:
请各交易主体登录中心官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在网站首页右上角点击“CA办理”,进入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下载附件1: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服务指南,可选择网上邮寄材料或持相关证件到中心三楼免费CA办理窗口办理。
2.提供材料:(1)变更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2)《西部CA个人数字证书申请单》、《西部CA机构数字证书申请单》、《CWCA电子认证服务协议》一式两份、《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签章采集表》一份(均加盖公章);(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核准变更通知书或相关变更证明文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企业如需办理信息变更,应先确认系统内信息无误后再进行数字证书的信息变更业务,如在用的数字证书已参与项目交易,交易结束前请勿办理信息变更业务。因企业自身误操作原因导致数字证书无法正常使用的,后果自行承担。
3.受理科室: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635-8902280。
4.办理时限:即收即办。
5.办理依据:《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业务规则》、《西部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四)数字证书(CA)延期服务
1.办理程序:请各交易主体登录中心官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在网站首页右上角点击“CA办理”,进入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下载附件1: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服务指南,可选择网上邮寄材料或持相关证件到中心三楼免费CA办理窗口办理。
2.提供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2)《西部CA个人数字证书申请单》、《西部CA机构数字证书申请单》、《CWCA电子认证服务协议》各一式两份(加盖公章);(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加盖公章)。
3.受理科室: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635-8902280。
4.办理时限:即收即办。
5.办理依据:《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业务规则》、《西部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五)数字证书(CA)证书延期线上服务
1.办理程序:请各交易主体登录中心官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在网站首页右上角点击“CA办理”,进入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下载附件10:《用户端-CA数字证书在线自助办理系统操作手册》,可根据操作手册自行办理。
2.提供材料:无
3.受理科室: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635-8902280。
4.办理时限:即收即办。
5.办理依据:《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业务规则》、《西部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六)数字证书(CA)解锁服务
1.办理程序:请各交易主体登录中心官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在网站首页右上角点击“CA办理”,进入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下载《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服务指南》(附件1),可选择网上邮寄材料或持相关证件到中心三楼免费CA办理窗口办理解锁业务。
2.提供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2)《西部CA个人数字证书申请单》、《西部CA机构数字证书申请单》、《CWCA电子认证服务协议》各一式两份(加盖公章);(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加盖公章)。
3.受理科室: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635-8902280。
4.办理时限:即收即办。
5.办理依据:《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业务规则》、《西部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七)证书废除重发、挂失、注销服务
1.办理程序:请各交易主体登录中心官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在网站首页右上角点击“CA办理”,进入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下载《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服务指南》(附件1),可选择网上邮寄材料或持相关证件到中心三楼免费CA办理窗口办理证书挂失、CA锁补办、注销、证书密钥恢复业务。
2.提供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2)《西部CA个人数字证书申请单》、《西部CA机构数字证书申请单》、《CWCA电子认证服务协议》一式两份(加盖公章);(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加盖公章)。
3.受理科室: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635-8902280。
4.办理时限:即收即办。
5.办理依据:《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业务规则》、《西部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二、视频监控资料管理
(一)监控拷取管理
1.中心评标评审项目音视频资料拷取
(1)办理程序:招标代理机构登录交易平台招标代理客户端,在“音视频拷贝”栏目按要求填写相关项目信息,并提交审核,经中心审核通过后,携带身份证至中心监控室,待现场信息确认无误后予以拷贝。
(2)提供材料:超期的上传《监控拷取逾期说明》
2.远程异地评标评审项目音视频资料拷取
(1)办理程序:招标代理机构或项目相关业务科室申请,待信息确认无误后予以拷贝。
(2)提供材料:《录像资料拷贝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行政监督、纪检监察、审计、公安等部门项目音视频资料拷取:
(1)办理程序:拷贝录像资料时,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录像资料拷贝申请表》或加盖公章的《调查取证通知书》,经信息科同意后办理。
(2)提供材料:《调查取证通知书》《录像资料拷贝申请表》等。
3.受理科室:信息技术科,联系电话:0635-8902896。
4.办理时限:即收即办。
5.办理依据:《中心监控设备及录像资料管理办法》、有关部门公函等。
(二)监控查看管理
1.办理程序:进入中心监控室查看监控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填写《监控记录查看申请表》,经信息科同意后,方可办理。
2.提供材料:《监控记录查看申请表》
3.受理科室:信息技术科,联系电话:0635-8902896。
4.办理时限:即收即办。
5.办理依据:《中心监控设备及录像资料管理办法》。
三、用户权限管理
1.办理程序:
(1)用户权限的新增、变更,需由科室(单位)填写《用户权限申请表》,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业务专用章(中心以外单位申请需加盖单位公章)。涉及敏感权限申请的需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
(2)用户口令(密码)重置用户因忘记口令(密码),无法登录的,需要提交用户本人签字的口令(密码)重置书面申请。信息技术科要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书面申请将用户口令(密码)进行重置,情况紧急的应即时办理。
(3)用户权限暂停、禁用。用户因工作岗位变动、离职等原因应禁用其分配账号时,相关科室(单位)需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加盖业务专用章(中心以外单位申请的需加盖单位公章)的用户禁用书面申请。信息技术科要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书面申请对用户进行禁用操作。
2.提供材料:《用户权限申请表》、《用户口令(密码)重置申请表》、《用户权限暂停、禁用申请表》
3.受理科室:信息技术科,联系电话:0635-8902896。
4.办理时限:及时办结反馈。
5.办理依据:《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权限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