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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用盈利资金采购货物,是否适用《政府采购法》?
信息时间: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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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资金来自学生充值,适用《政府采购法》吗?采购项目资金是地方政府债券,应当实行政府采购吗?

1.问:公办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资金来自学生充值,适用《政府采购法》吗?

答:公办学校是事业单位,属于政府采购的适格主体;食堂食材采购资金虽然来自学生充值,但由于公办学校的资金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的要求,全部收入都要纳入预算管理,所以适用《政府采购法》。

 2.问: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食材采购资金部分来自职工福利基金补助,适用《政府采购法》吗?

 答:《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后,职工福利基金等纳入预算管理,属于财政性资金,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应当适用《政府采购法》。

3.问:采购项目资金是地方政府债券,应当实行政府采购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第三十五条,地方政府债券纳入预算管理,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还款付息担保,属于财政性资金,使用地方政府债券的采购项目,如果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应当实行政府采购。

 4.问:公立医院住院综合楼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及自筹资金。请问这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吗?

 答:按照《预算法》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的规定,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因此,属于事业单位的公立医院,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属于政府采购行为,应当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公立医院住院综合楼工程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如果工程施工资金规模达到400万元以上的,采用招标方式,适用《招标投标法》;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400万元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用哪种采购方式,均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5.问:事业单位用盈利资金采购货物,是否适用《政府采购法》?

 答:事业单位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都应当纳入预算管理,均属于财政性资金。因此,事业单位使用盈利资金采购货物,属于政府采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应当适用《政府采购法》。

 6.问:事业单位使用自筹资金采购,适用政府采购法规吗?

 答:依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的规定,事业单位的全部资金不管什么来源都要纳入预算管理,都属于财政性资金。因此,事业单位使用“自筹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应当适用政府采购法规。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2010年6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的全部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这也意味着所谓自筹资金、自有资金等作为收入纳入了预算管理。

 7.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属于什么性质?是财政性资金吗?

 答: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所有资金(包括经营性收入),都属于财政性资金。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都应当适用政府采购法规。

文章来源:采购学园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