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按照个人好恶屏蔽评审专家,违法吗?如何处罚?
信息时间: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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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采购代理机构抽取专家可以直接输入专家姓名进行回避,回避原则不是和供应商有关系或参与过本项目的进口论证,而且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回避,这是否属于严重违法违规?如何处罚?
答: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规定,抽取专家时应当回避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专家和参加了进口论证的专家。
除法定回避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违规屏蔽不需要回避的评审专家,否则,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五)项“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给予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等处罚。
文章来源:采购学园公众号